印江:严格“五件小事” 磨练纪检“铁军”

时间:2016-03-03 14:53:49 点击:

新春伊始,印江自治县纪委强化“四种意识”,坚持要求更高、标准更细、管理更严,用“五件小事”从细节和点滴监督纪检干部,磨练纪检干部,打造纪检“铁军”。

上班:全心投入。在猴年春节收假首个工作日召开的县纪委干部职工会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杨宏强调:“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从始终坚持严、紧、实,从常态化的日常管理抓起,从看得见的点滴小事做起,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机关做表率,为干部树标杆。” 该县纪委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工作日行程安排制度,依照计划行事,主动接受内部监督;严格执行各室、各纪工委工作“日安排、周计划、月报告、季总结”制度,细化责任分解,一项一项督促,一件一件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按时上下班,不串岗、不脱岗,全身心投入工作。

开会:专心听讲。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类会议,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打瞌睡、不讲小话、不玩手机、不频繁进出会场,手机必须关闭或调到静音,铃声响起超过两次或低头玩手机的,一经发现一律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学习:好好向上。坚持每周集体学习制度,改变以往由委局领导或办公室领题学习的单一方式,采取各室、各纪工委负责人轮流组织学习和部署工作,干部监督室不定时抽查学习笔记等方法,增强学习效果。

接待:管住嘴脚。县级各部门和乡镇干部到县纪委汇报、联系工作,一律不接受吃请;纪检监察干部到乡镇检查指导调研工作,严格执行计划和行程安排,确需在当地食宿的,只能在乡镇机关或村食堂就餐。

生活:注重形象。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日期间,不论上午、中午还是下午,不论白酒、红酒还是啤酒,均不得饮酒。不得酒后处理公务、驾驶车辆,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酗酒;不能到歌厅、会所等娱乐场所公款消费,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维护自身良好形象。(印江县纪委  陈丹玲  乐如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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