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伊始,碧江区纪委把深化纪律体制改革放上重要议事日程,抓住关键搞改革、立足创新找方法,向管理要实效。
狠抓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要领导核心作用,把管党治党责任拓展到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运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成果,对照“两个责任清单”,对落实不力的要坚决予以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通报、典型问题公开曝光等制度,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坚持内涵发展。全面实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财物统管,实现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进一步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前端,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发现问题谈话诫勉、严重违纪立案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制度,重大问题该发现未发现作失职论处,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作渎职论处,着力解决派驻机构“零问责”问题。要求派驻机构负责人要聚精会神干纪检,经常与派驻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交换意见、通报问题。
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好“三个提名考察办法”,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考察,坚持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工作机制,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依规依纪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上级纪委对上报情况要加强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推动执纪审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碧江区纪委 杨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