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列出“责任清单”让责任更准更细

时间:2016-03-11 10:37:45 点击:

3月4日,碧江区结合实际出台了《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清单》,让各自的职责更明确更细化,真正让“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碧江区委于2014年10月14日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随后,省委、市委分别于2015年10月8日和2016年1月10日先后印发了《责任清单》,为“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指明了方向和路径。结合实际,碧江区委于3月4日正式下发了《责任清单》,清单共分两大部分,按6类对象对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别明确和细化,其中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共9个方面25条;党委(党组)书记共4个方面12条;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共4个方面8条;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共7个方面19条;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共5个方面9条;纪委(纪检组)其他班子成员共4个方面5条。

落实两个责任关键在务实行动。碧江区按照《责任清单》的要求,层层传导压力,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硬任务”纳入全区发展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真兑现”、“硬挂钩”,让责任落实的每个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碧江区纪委  陈明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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