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把握“四种形态”约谈警示县管干部

时间:2016-03-30 09:19:31 点击:

为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集中处置一批问题线索,减少问题线索及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3月22日,石阡县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县管干部约谈方案》,于3月底至4月中旬集中约谈警示一批县管干部。

明确约谈对象。本次集中约谈的对象为县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等途径了解掌握问题线索的县管干部;县委领导认为应当约谈的县管干部;主动要求约谈的县管干部。凡参加约谈的县管干部由县委“五人小组”及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进行约谈。

明确约谈步骤。约谈分两步进行。一是确定被约谈人。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监督室梳理问题线索内容清单,提出拟约谈人选,报分管领导审定后送案件管理室汇总。通过召开线索排查会,确定约谈名单。二是实施约谈。约谈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第一至四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根据联系分工和职能划分具体承办。各承办室根据要求做好具体约谈时间、地点、对象的安排,约谈领导的汇报联系,备齐约谈所需资料,实施约谈并做好记录。

明确处置尺度。根据约谈情况本着坚持原则、把握尺度,平衡量纪进行处置。谈话时,能主动交待问题,或者没有进行谈话而主动交待问题,并配合组织查清自己和他人的问题,充分考虑其主动交待情节,综合其他情节,可以依纪依规从宽处理。对不如实向组织说明的,不主动检查和报告的,核实后发现问题的,以对抗组织调查和所涉及问题性质合并从严处理,特别又属于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从重处理。 (石阡县纪委 雷永华  徐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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