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新景镇计生办分管领导朱某某违规给计生办职工发放补助费共计人民币5.732万元,违规公款购买香烟用于公务接待,共计人民币3.153万元,朱某某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近日,沿河自治县在五一到来之际对近期处理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通报节前曝光,给广大党员干部打预防针,提醒他们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
该县纪委下发了《关于强化“五一”端午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继续加大对“五一”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四风”新形势,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县纪委监察局将在“五一”期间成立三个暗访组,采取明察暗访和重点路段设卡检查的方式,深入酒店、餐馆、娱乐(健身)、景区等场所,重点检查公款吃喝、公款购卡、公车私用、出入会所、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突出问题。
向社会公布县纪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凡群众举报一经查实,一律曝光、一律给予组织处理、一律追究纪律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曝光。(沿河县纪委 任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