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干部约谈常态化推进纪律约束“常在”化

时间:2016-07-15 09:15:44 点击:

近段时间来,为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及时预防、提醒、教育、警示干部,松桃自治县将以往特定条件下开展的廉政约谈向现在有针对性的常态化约谈转变,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真正使纪律严起来、硬起来。

规范约谈流程。成立约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专人办公。被有关单位处理及处分的人员,督查中被发现情况不实的相关人员,违反本单位本部门相关规定的人员,都属于约谈对象。约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约谈计划,下发约谈通知书,根据不同的约谈方式,约谈对象被约谈时按照要求作出廉政承诺或书写错误认识材料。

明确约谈方式。约谈采取集中约谈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由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进行约谈,县四大班子成员由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约谈,其他党政班子成员由所在单位或部门主要领导约谈,一般干部职工由本单位或本部门分管领导、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约谈,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由分管领导会同干部监督室约谈。

细化约谈情形。约谈分为预防提醒谈话、询问示警约谈、纠错诫勉约谈、问责处分约谈。对新提拔任用、交流任职的,以及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造成影响的等10种情形,进行预防提醒谈话;对本单位本部门存在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本单位本部门干部出现1起以上违纪行为被立案的等7种情形,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对被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的,以及纠正“四风”问题不力的等16种情形,进行纠错诫勉约谈;对违反党的纪律,以及本单位本部门出现重大违纪行为被立案调查的等12种情形,进行问责处分约谈。

为确保约谈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每月上报一次工作情况,县纪委监察局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4月至6月,该县已约谈干部243人。(松桃自治县纪委  秦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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