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四约谈”为党员干部系牢“风纪扣”

时间:2016-07-15 15:50:47 点击:

德江县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牢牢把握“预防提醒谈话,询问示警约谈,纠错诫勉约谈,问责处分约谈”四种约谈方式,示政策、明纪律、敲警钟、亮红灯,随时为党员领导干部系牢“风纪扣”。

预防提醒谈话,示政策。对没有问题的党员干部,为了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增强遵纪守法自觉、廉政从政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提高抵御腐败侵蚀能力为目的的组织谈话,督促党员干部按规矩行事,“治病于未然”。主要围绕工作需要注意的事项、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和意见等方面进行谈话,以及自身工作如何保持“思想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的方面进行谈话,谈话必须做到态度诚、说话真、感悟深。

询问示警约谈,明纪律。针对有反映问题线索,需要全部或者部分找党员干部本人进行询问核实,或者发现党员干部有明显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督促其主动向组织澄清或者说明问题的组织约谈。对反映问题笼统、难以查证核实的进行约谈,反映轻微违纪问题的进行约谈,问题单一、情节简单的进行约谈。约谈中注重提醒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从具体问题入手,在细微处用力,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纠错诫勉约谈,敲警钟。针对轻微违纪现象和问题,给予适当处理的党员干部,开展以纠错诫勉为目的组织约谈。根据问题性质、认错态度,对主动交代问题,依纪依规从轻处理;对交小瞒大,避重就轻,妄图蒙混过关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给予严肃处理。如果党员干部有违规违纪方面的问题,今天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只要实事求是,特别是在组织还未掌握之前,主动说清违纪事实、主动上交违纪所得、主动作出深刻检讨,组织上可以根据时间节点、问题性质,按照规定从轻处理,否则,一经查实,将从严从重处理。

问责处分约谈,亮红灯。针对因履职不到位等原因,给予问责处理的党员干部,或者存在违纪问题,给予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以帮助其正确对待处理,深刻反思错误,切实吸取教育为目的组织约谈。约谈中,注重约谈教育与法规政策相结合,帮助学习党纪条规和法纪政策,注重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对有实际困难的受处分者,做到思想上引导、生活上帮助、组织上关心;对经教育挽救仍拒不认错、改错的,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在单位进行通报,真正实现教育大多数,警醒大多数。(杨旭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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