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公开审理三名公职人员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案

时间:2016-07-25 10:35:37 点击:

 7月22日,印江县人民法院公开依法审理了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沙子镇村管所所长罗峰、沙子镇明星村村委员会主任田小军、沙子镇兴隆村村委会主任何朝江贪污案。

公诉机关印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至2015年,被告人罗峰利用具体负责沙子镇危房改造和村庄立面改造项目实施监管、项目款支付和项目款报账工作的便利,与被告人田小军、何朝江共谋贪污。经查,被告人田小军、何朝江提供本村农户信息,共同虚造危房改造项目报账资料,发放清册以农户签名的形式,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13.8万元占为己有。其中被告人罗峰与田小军共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6.6万元,罗峰与何朝江共同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6.55万元,罗峰单独套取6500元。

庭审中,控辩双方都对被告人进行了询问,公诉人出示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同步视频供述资料指控被告人。公诉人就本案事实、定性及量刑先后发表意见,三名被告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也予以充分的辩解和辩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罗峰、田小军和何朝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罗峰当庭表示不服。

田小军、何朝江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

法庭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期宣判。( 乐如仕 任明勤 吴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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