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碧江区创新考核方式,通过月报、季度报和不定期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时时掌握、时时监督区级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及时整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7月18日至29日,碧江区组成六个督查组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走访了解等方式对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传达学习贯彻“一准则两条例”情况;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区纪委全会精神情况;传达贯彻上级党委和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通报和讲话精神情况;落实铜党办发[2016]26号文件要求,建立项目建设廉政档案情况;组织开展“三个开刀”和违规打麻将、赌博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承揽工程、收送红包礼金、违规操办酒席和发放补贴奖金等专项清理情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规范村(居)民操办酒宴工作的明察暗访,督查情况等等。
此次检查结果将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安排部署不及时,责任分解不明确,开展教育不经常,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导致“四风”问题突出,或者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频发,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不按照规定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对其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事项不认真办理,不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等等情形,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主体责任;对在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方面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或者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违纪违法案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不及时查处、报告、通报曝光,导致多次发生顶风违纪或者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后果等等情形,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责任。(陈明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