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加强巡察工作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时间:2016-08-15 20:35:26 点击:

近日,沿河自治县出台了《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对巡察的原则、对象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结果运用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巡察原则注重“四个坚持”。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二是坚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的原则。三是坚持聚焦问题、注重实效的原则。四是坚持依靠群众、发扬民主的原则。

 巡察内容突出“六大纪律”。该县规定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为巡察对象,巡察内容包括被巡察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县委八项规定以及“四风”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受理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投诉,查找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等。

巡察流程“七步走”。该县巡察分制定方案、巡察预告、开展巡察、反馈整改、移送交办、专题报告、结果公开等七个步骤进行。在开展巡察工作7天前发布巡察公告,由巡察工作小组统一送至被巡察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告知巡察时间、内容、方式等,开展驻点巡察,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召开职工大会,公布举报电话和设立举报信箱,通过察阅资料、实地走访、座谈约谈、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工作小组在巡察工作结束后5天内形成巡察工作报告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由巡察工作小组向被巡察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反馈巡察工作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工作要求,限期整改报结果。

 巡察的结果运用立足“四个突出”。一是突出抓线索移交,对巡察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及时移交处理。二是突出抓问题整改,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逐条列出来,形成问题清单,向被巡察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反馈。三是突出抓责任追究,对在巡察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察处的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四是突出抓长效防治,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长效机制建设。

目前,该县巡察组已进驻民政局等四家单位开展巡察。(沿河县纪委  陈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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