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三项措施”夯实巡察队伍

时间:2016-08-22 16:39:18 点击:

自巡察工作启动来以来,石阡县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采取“三项措施”不断充实巡察人才库,夯实巡察队伍,壮大巡察力量,推动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组织提名,选优配强,组建巡察队伍。为确保进入巡察组的人才必须都是业务娴熟、素质过硬的精兵强将,县委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由参会人员提名,在全县范围内抽调事业心较强、有高度责任感和较高综合分析能力、善于发现问题、对巡察工作负责的党员领导干部任县委巡察工作组组长、副组长。从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公检法等部门中抽调讲政治、守纪律、顾大局、作风优良、素质过硬、敢于担当的业务骨干任专职巡察员。

部门推荐,推优入库,壮大巡察力量。为确保巡察人员专业过硬、结构合理,出台了《关于推荐人员组建县委巡察工作组人才库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及县直各部门要深挖人才,及时将本单位、本领域、本行业涌现出的优秀人才向县委巡察办报告。积极推荐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善于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能力较强的优秀人才加入巡察工作人才库。

建立机制,动态管理,保障人员质量。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管理,人员可直接调配使用,同时对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县委巡察办每年将集中时间对人才库进行调整充实,及时补充新鲜血液。同时为确保巡察队伍质量,保障巡察实效,及时清退工作业绩滞后、示范带动不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为深入开展巡察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截止目前,石阡县巡察工作人才库中优秀人才达139人,其中巡察工作组组长、副组长人才库中有44人,巡察工作组专职巡察员、巡察工作人才库中有95人,一支规模较大、数量充足的巡察工作队伍已初步建成。(石阡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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