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为乡镇纪委“补钙”提高办案能力

时间:2016-11-01 14:31:29 点击:

沿河自治县在乡镇纪委换届已全面结束之后,多举措为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纪检“新兵”“补钙”, 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提高监督执纪、纪律审查、民生监督等业务能力。

举办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开班,培训内容涉及自身建设、干部监督、纪检监察宣传信息、民生监督相关报表业务等多项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由委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授课,现场解答纪检干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对纪检干部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详细的解答。培训结束时进行现场测试,及时检验培训效果,提醒并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履行好监督责任,牢记廉洁自律要求,熟悉纪律处分条款,提高岗位履职尽责能力。针对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纪检监察干部实际办案经验不足的状况,以每个季度的专项监察为契机,抽调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到专项监察组中,通过专项监察参与办案、面对面实战指导、学习办案业务基本知识,及时加强现场指导,积累经验,快速提升了“纪检新兵”的办案素质。

针对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自办案件,严格落实“乡案县审”制度,要求乡镇自办案件必须报送县纪委案件审理室进行审理,严格从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等方面进行把关。同时实行办案协作区制度,以5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为单位,抽调纪工委监察分局联系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跨乡(镇、街道)办案。对疑难复杂、查处难度较大的案件进行集中办理,对严重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社会影响面较大的案件,实行区与区协作办案,有效集中了办案资源,增强了案件突破能力,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成案率。同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有案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实以及办案过程中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违反纪律和规定的行为,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及主管领导责任。把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办案工作与干部年终考核挂钩,对办案作风不实、工作不力的案件主办人,实施一票否决,性质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实施责任追究。(任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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