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松桃自治县持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统管,实现派驻全覆盖,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县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现全覆盖。围绕派驻机构改革要求,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工作方案》,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方式,设置派驻纪检监察机构51个,其中新设置派驻纪检监察机构18个,共配备派驻纪检组长51名,实现县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和全面统管。
实行乡镇纪委上收统管。深入落实乡镇体制改革,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工资关系转入县纪委监察局管理,其人员编制实行乡镇层级总量管理、县纪委监察局统筹使用,管理考核全部纳入县纪委监察局统一进行。通过改革,乡镇纪委办案数与2015年相比实现大幅增长。
巡察工作有序推进。出台巡察工作方案,并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3名。9月初,首轮巡察工作正式启动,首轮被巡察单位有三个:县供排水总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武陵山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目前,巡察组正在对首轮巡察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核实。(松桃自治县纪委 吴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