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16年6月24日至7月23日,对铜仁市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巡察。从巡察组反馈意见看,被巡察单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司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未到位。工程项目廉政档案不规范、资料不全。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的相关规定,存在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研究的现象。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重业务轻党建。二是公司决策存在党委会代替董事会的情况。三是公司财务管理和核算不规范,存在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不齐和财务核算不准确的问题。四是公司监事会未按规定改选,没有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同时,巡察期间,巡察组还收到一些问题反映,已转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要求,一是公司党委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要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杜绝以党委会代替董事会决策的情况发生。三是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制度,规范财务审批和核算手续。四是要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及时改选监事会成员。(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