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问责“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领导干部57起67人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时间:2017-01-03 08:52:13 点击:

今年来,铜仁市纪委坚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党责任。

加强制度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出台了《中共铜仁市委廉洁自律约谈办法(试行)》、《中共铜仁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清单(试行)》、《铜仁市监察局参加市政府督查问责工作流程》等文件,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增强责任意识,推进责任主体的落实。今年来,全市共开展约谈15538人次,其中县级干部729人、科级干部5049人、乡科级以下9760人。

强化检查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年初,由市委常委带队对全市各区县和市直部门2015年度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下发了责任制考核通报,228名党委(党组)书记向市、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和质询,1301名党委(党组)书记书面向市、县纪委述责述廉。市纪委常委带队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对县、乡进行实地调研,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实到基层,推动县乡党委、纪委切实履行责任,调研期间共约谈84人,收集建议意见25条,市级各派出纪工委约谈265人,收集建议意见119条。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出台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注重平常日常监督和过程纪实痕迹管理,组织检查组对各区县和市直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3次季度责任制检查考核,下发季度督查通报3期,督促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

严格责任追究,推动问责成为常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规定,加大常态化问责力度,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做到有责必履、失责必究、问责必严。今年以来,全市问责“两个责任” 落实不力领导干部57起67人(县处级8人),其中问责党委主体责任54人,纪委监督责任1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县处级2人),组织处理43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2期11起,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铜仁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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