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减少存量遏制增量。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691件次,立案1936件,结案1889件,党纪政纪处分2013人(其中县处级44人、乡科级410人),移送司法机关91人。立案数、结案数、处分人数均同比增长24.9%、34.5%、29.9%。规范案件协审程序,实行党政纪案件协助审理办法,共受理和审结各类党政纪案件1515件1624人,审结率为100%。坚持纪先于法、纪严于法,将涉刑案件在司法机关作出判决前作出纪律处理,共审结涉刑案件162人,其中县处级25人。对各区县2013年至2014年共1981名人员处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处分不到位56人,督促整改问题19个。加强与审判、检察、公安、审计等机关在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增强反腐合力。全年共召开反腐败协调研讨会5次,加强和规范问题线索移送,促进了优质高效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