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用好巡察利剑延伸监督触角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时间:2017-02-10 08:28:55 点击:

2016年来,铜仁市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巡察站位,精准发力,精准监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市47个巡察组对65个单位开展首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16条,立案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建立巡察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机构,坚持市委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县两级分别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同级纪委书记担任组长,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副组长,下设巡察办在同级纪委,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整合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组建209人的巡察组长库和568人的巡察人才库,组长库和人才库实行组长负责制和组长“一次一授权”动态管理制度。强化制度引领,出台巡察工作办法,建立巡察请示报告、分析研判等一系列制度,明确巡察组权限和责任,细化巡察方式,并从制定方案、巡察预告、开展巡察、移送交办、专题报告、反馈整改六个方面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健全巡察监督制度体系。各级党委(党组)积极履行巡察监督的主体责任,市委先后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汇报,研究制定巡察工作操作规程,明确巡察范围和内容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会议4次,听取巡察汇报,审议巡察报告和研究解决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深入市级巡察对象单位和区(县)调研指导工作12人次,为巡察工作把脉问诊,理清监督方向。

创新监督方式,紧盯重点聚焦。明确巡察对象范围,巡察对象为市县两级党委工作部门、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村支两委班子。巡察内容为巡察对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民生政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规范实施巡察流程,按照“进驻被巡察单位、召开见面会、开展工作、反馈问题、总结分析、督促整改”工作模式,采取发布巡察公告、听取汇报、分类座谈、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干部群众、受理信访举报等工作方法,规范巡察流程,积极拓宽线索来源,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

注重分类处置,营造震慑声势。强化问题线索处置,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做好分类处置,2016年首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16条进行分类处置,对涉及违纪的问题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关单位,实行“挂号”督办,确保涉案人员及时得到查处,充分发挥巡察监督的震慑遏制作用。台账留痕促整改,建立了巡察报告“报账”、巡察反馈“交账”、巡察移交“转账”、巡察督办“查账”、巡察整改“销账”5本台账,实现巡察全程实录和动态跟踪台账管理制度,对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全程留痕。2016年首轮发现问题675个,全部按照“五本账”做好登记,第一批反馈问题96个,已完成整改69个,提出整改措施130条,制定完善工作制度66项,问责处理14人。注重教育引导,依托报纸、电视台、网站、微信平台等开办专栏,加大对巡察发现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突出警示教育功能。

(铜仁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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