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铜仁市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持“一案双查”,共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68起78人,党政纪处分26人,其中问责党委主体责任63人,纪委监督责任15人,通报19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加强制度建设。出台《中共铜仁市委廉洁自律约谈办法(试行)》、《中共铜仁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清单(试行)》、《2016年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点》、《铜仁市监察局参加市政府督查问责工作流程》、《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推进责任落实。2016年,共开展约谈24173人次,其中厅级干部1人、县级干部868人、科级干部7084人、乡科级以下16220人。
强化检查考核。坚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推动落实,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细化责任分解,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由市委常委带队对全市各区县和市直部门2015年度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下发了责任制考核通报,228名党委(党组)书记向市、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和质询,1301名党委(党组)书记书面向市、县纪委述责述廉,其中6名党组(党委、党工委)书记向一届市纪委六次全会作口头述责述廉,97名党委(党工委、党组)及其书记向市纪委书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对各区县和市直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下发专题通报和整改通知书,督促抓好两个责任落实。由市纪委常委带队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对县、乡进行实地调研,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实到基层,推动县乡党委、纪委切实履行责任,调研期间共约谈84人,收集建议意见25条,市级各派出纪工委约谈265人,收集建议意见119条。
改进考核方式。出台《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注重平常日常监督和过程纪实痕迹管理,按季度制定考核实施方案,将过去在年底进行集中考核的方式,转变为按季度常态化考核,登记负面清单扣分台帐,强化痕迹管理考核。全年共开展3次季度责任制检查考核,下发季度督查通报3期,通报120个(次)单位在落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省市全会精神、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规范建立项目廉政档案、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执行换届纪律等方面存在落实措施不具体、责任分工不明确、管理台账无记载、工作痕迹不明晰等问题,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整改纠正,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落实。
严格责任追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规定,把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管党治党不严等问题作为问责重点,加大常态化问责力度,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做到有责必履、失责必究、问责必严。
(铜仁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