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24日,青海省格尔木考察组专程到我市考察项目建设廉政档案工作。市纪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投促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介绍了具体的工作做法。
考察组一行与我市干部探讨交流项目建设廉政档案工作
考察组一行听取我市项目建设廉政档案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市针对项目建设数量多、资金量大、腐败易发的问题,为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项目建设领域腐败行为发生,把项目建设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最大限度地关心保护干部,出台了《关于建立项目建设廉政档案的实施意见》,探索实施了项目建设廉政档案制度。明确将政府采购30万元以上、工程建设招投标2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类(含BT、BOT等项目)、招商引资类和国有资产处置类项目,全部纳入建立廉政档案管理范围。由项目业主单位、招商引资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单位及其派驻纪检监察负责项目廉政档案建设,贯穿项目立项、发包、建设、监理、验收、建成使用等全过程,重点包含集体讨论项目的会议纪要、立项报告、批文等资料,监督范围覆盖业主方、施工方、工程监理方在内的所有工程参与人员。凡发现有人以暗示、授意、递条子、打招呼等形式插手、干预项目建设行为的,以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形式记录在案。若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实行终身问责,严格实行“一案三查”,追究直接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项目代理机构或实施企业纳入“黑名单”,禁止参与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和项目招投标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项目廉政档案建设督查抽查270余轮次,建立项目廉政档案2182个,建档率达到100%,发现纠正问题500余个,立案5件,党政纪处分5人,9个单位的14个项目因廉政档案建设不合格被通报,相关部门负责人被约谈。
考察组一行首先听取了我市项目建设廉政档案工作情况介绍,并就廉政档案怎么建、建什么、怎么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还实地考察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万山区、江口县有关单位项目建设廉政档案工作开展情况。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智主持座谈会。
“铜仁市项目建设廉政档案工作有目标思路,有实施路径,有对策措施,有制度保障,形成了项目监管体系,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肯定,值得学习和借鉴。”考察组组长、格尔木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马耀明说。
考察组一行纷纷表示,通过实地考察学习,对项目建设廉政档案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将把我市的做法和经验带回去,学好用好,保障该市项目建设健康快速推进和实施。(苏畅才、张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