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铜仁市紧扣脱贫攻坚战略部署,按照“4+N”专项监察思路,对2013年以来农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察。目前,共发现问题397个,立案173件,涉案金额达46.46万余元,党政纪处分10人。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项监察内容。成立了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各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项监察领导小组,负责专项监察的统筹督导。各区县按照民生监督工作“一把手”工程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抓专项监察工作的整体合力,确保各区县之间、区县各监督组之间平衡发展。出台了《铜仁市农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项监察方案》。围绕农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确定、资金管理和发放等环节,着力做到“六必查”,即:查保障对象条件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查保障对象确定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查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和发放是否规范;查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有无被贪污挪用、虚报套取、挤占截留等问题;查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侵占冒领等问题;查各级低保监管职能部门主体责任是否履行到位。
创新监察方式,高效推进专项监察。全市174个民生监督组按照精准化要求,坚持统一部署、分片落实、各负其责的原则,以民生监督组为基础,以纪工委为统筹,紧密结合专项监察内容,及时向有关部门收集文件政策和项目实施情况第一手资料,在吃透政策精神掌握情况底数基础上,深入村寨、深入群众,全面彻底查清低保政策执行中的问题,确保专项监察高质高效推进。
强化责任追究,注重成果运用。坚持将问责与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并重。对专项监察发现的问题,既要严肃追究违规违纪人员的责任,也要对监管过程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查纠。同时,不断深化专项监察成果运用,通过向监管职能部门开展集体反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监察建议书、向党委政府写出专题报告等,积极促进基层民生项目资金的监管。
(铜仁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