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职人员本是为民服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人民利益不受侵犯的忠诚卫士,但却有一些公职人员党纪国法意识淡薄,私欲膨胀,心生贪念,碰红线,越底线,踩高压线。
2017年1月,玉屏县民生监督组在农村低保金专项监察工作中发现县教育局工作人员杨再林(2011年8月从新店寄宿制学校借调到县教育局工作)存在违规领取他人低保资金5499元的违纪行为。
经查,2014年9月,杨再林母亲在老家新店镇河口村捡到户名为“杨秀金”的红色农村低保存折一个,未将该存折退还失主或上交,而是交由在县教育局工作的儿子杨再林保管。蹊跷的是,该农村低保存折失主户名“杨秀金”与杨再林的父亲同名同姓,但杨再林父亲已于2012年底去世。面对这块突如其来的“馅饼”,杨再林并没有主动寻找失主归还低保存折或交相关部门,而是打起了心中的“小算盘”,萌生起隐瞒事实、违规领取农村低保资金的“小贪念”,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期间,杨再林通过该低保存折先后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共5499元。
2017年3月30日,玉屏县纪委给予杨再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月11日,县教育局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并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及时退还给低保户杨秀金。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理应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面对诱惑更不能心存侥幸、私欲膨胀;面对法纪切莫以身试纪,因“小贪念”受重处分,损人而不利己。(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 缪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