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期间监督曝光专区·第二周】 我省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时间:2017-06-05 15:54:27 点击:

1.贵阳市南明区西湖社区服务中心梭石巷居委会主任丁冰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2月28日,丁冰组织居委会全体委员和部分居民组代表用公款3490元外出聚餐。2017年5月,丁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与聚餐人员退赔相关费用。

2.遵义市湄潭县马山镇中心学校教导主任王琳违规操办酒席问题。2016年12月4日,王琳借岳父田某某新建房屋办乔迁宴之机,邀请部分同事参与,收受礼金6500元。2017年1月,王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还所收礼金。

3.遵义市习水县程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赵小涛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16日,赵小涛驾驶公车外出办私事。2017年4月,赵小涛受到记过处分,并由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费用。

4.六盘水市水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敖绍维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1月16日至18日,敖绍维让单位驾驶员驾驶公务车辆送其儿子上学。2016年12月,敖绍维受到警告处分,并由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费用。

5.六盘水市盘县皮肤性病防治站站长杨国军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6月25日、9月24日,杨国军驾驶公车办私事、到景点游玩。2016年12月,杨国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由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费用。

6.铜仁市玉屏自治县科学技术协会主席杨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7月,时任玉屏自治县畜牧渔业发展中心主任的杨波,违规发放该中心下属动物卫生监督所驻屠宰场检疫人员补贴3600元。2017年4月,杨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7.铜仁市江口县农牧科技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侯志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春节前,时任江口县太平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侯志华,收受该镇水务站礼金2000元。2017年4月,侯志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8.黔南州龙里县龙山镇水苔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勇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4月,王勇利用职务之便,在公益性墓地建设过程中,以介绍费名义收取礼金3000元。2017年3月,王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9.黔南州平塘县克度镇政府副主任科员杨毓庆违规操办酒席问题。2017年1月30日,杨毓庆以其子名义在克度镇前进村吴家组操办新房酒,共收受礼金19350元。2017年4月,杨毓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黔西南州安龙县普坪镇总科村党支部书记彭启恩违规发放纪念品问题。2015年6月,彭启恩主持召开会议,决定用办公经费2100元购买60个保温杯作为纪念品发放给支部全体党员。2017年4月,彭启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贵安新区湖潮乡卫生院原院长杨全新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8月,杨全新用公款27050元组织职工到云南旅游,2015年3月,杨全新用公款32550元组织职工到海南三亚旅游。2017年1月7日,杨全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参与旅游人员退赔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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