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激发新活力 我省省级派驻机构“派”出力量“驻”出效果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时间:2017-06-22 08:55:18 点击:

“前5月共结案39件,同比上升50%;党政纪处分39人,同比上升12.9%。通过理清关系,强化领导,大大增强了监督执纪的效果。”近日,贵州省纪委派驻省国资委纪检组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纪律审查工作时,对省级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后,派驻机构真正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感触良多。

2016年9月,贵州在省级派驻机构推行全覆盖改革,将省纪委派驻机构从改革前的77个机构改革到35个,监督覆盖106家单位。

“改革前,省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多达77个,但覆盖面仅约73%,超过27%的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没有被覆盖;而且,由于体制机制不顺、关系不清、定位不准,派驻纪检干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比较突出。”省纪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指出。

改革的核心是保障监督主体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通过明确省委研究确定派驻纪检组长、专职纪检员的职务任免,具体派驻、监督单位由省纪委商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授予省纪委调配派驻纪检组长和专职纪检员的主导权。

同时,通过改革,设置综合派驻纪检组21个,综合监督92个单位,占监督单位总数的87%,每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平均监督5家单位,最多的监督11家单位,实现了监督范围全覆盖。

“设置综合派驻纪检组,‘吃一家的饭,管几家的事’,地位相对超脱,有利于增强监督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能够更好地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省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派驻纪检组长只担任驻在部门的党组(党委)成员,不再担任其他综合监督部门的党组(党委)成员。同时日常工作不受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书记的领导,执纪审查工作也不向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报告。

实行省级派驻机构统管后,省纪委先后印发了派驻机构工作报告、信访举报、执纪审查、借调干部管理等管理办法,还派出调研组,对34家省纪委派驻机构进行了走访调研。

根据调研情况,省纪委出台了《贵州省纪委派驻机构干部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对选调、调任、公务员招录等方式进入派驻机构的人员条件、要求进行规定。并明确构建派驻机构“五个一”工作体系,从运行平台、考核办法、保障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

“通过建立一整套制度体系,明确了怎么派、怎么管等关键问题,进一步促进派驻机构找准职责定位,更好履行好监督责任。”省纪委派驻省林业厅纪检组干部谭德忠说。

改革催生活力,今年1至5月,省级派驻机构共接受信访举报693件,立案数83人,结案数69人,党政纪处分73人,其中县处级14人。

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