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良田污染补偿款一分都没得,被村里面瓜分了……”2016年,按照民生监督专项监察部署安排,万山区纪委民生监督组成员走村入户,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
故事还得追溯到2011年的7月,万山区谢桥街道瓦屋坪村9个村民组部分农田受到上游堤坝垮塌的泥沙污染,村委会班子成员多次向上反映情况,申请解决污染补助问题,该村村民还集体到政府上访。
同年9月,万山区农牧科技局、谢桥街道办事和村委会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并对受污染良田面积进行测量核算,最后由万山区农牧科技局负责协调解决农业减产补偿款69531元。
2012年2月8日,时任村支两委委员、负责会计工作的瞿政科从谢桥财政分局将这笔补偿款拨到个人账户上。
补偿款来了,如何分配发放下去呢?瓦屋坪村的党支部书记刘兴发、村委会主任滕久良和村支两委委员瞿政科三人商议,决定召开村民小组长会议来集体研究讨论。
2012年3月18日,村民小组长会议上,“补偿款下来了,在座的各位功不可没,这也是我们村一两百人上访共同争取来的,今天请大家来,就是商量这笔补偿款如何发放的事情……”刘兴发主持召开这次会议。
语音落下,各小组长你一言我一语的细声讨论起来。
“我来提个建议,给上访的人发200元的工时费,毕竟是耽搁了工夫,因为没得大家去上访的话,这个补偿款也一时下不来;还有村干部在跑补偿款也花费了不少,油钱、伙食费,我们不能让人家村干部自己贴钱,这些也得算进去……”村民小组长李某某站起来说。
会场一片安静,大家互相打量着。一位村民小组长发声说:“同意”,与会人员纷纷的应和道:“同意”。最终,会议形成纪要决定:拿出40000元作为到上级部门反映情况群众的工时费,9531元留给村委会开支花销,20000元根据受污染的良田面积比例分配给受灾群众。
会后,各小组长按上访人数和受污染面积把补偿款分别领走发放,致使分配到最后,就出现了最初的一幕,导致实际受灾群众没有足额领导补偿款,甚至少数群众根本就没有得到补偿款。
经查,留给村委会开支的9531元,也并没有开销在公务车油费和生活费上。2012年6月,村委会组织村干部及其家属9人旅游,途中购买纪念品和开支生活花销掉2985元,刘兴发、滕久良、瞿政科三人私分了3488元,用于抢修板山公路支出3058元。
无独有偶,调查组人员继续深挖细查。调查发现,刘兴发、滕久良、瞿政科3人于2012年、2014年平均私分村委会结余资金26163元。
2016年11月9日,万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谢桥街道瓦屋坪村党支部书记刘兴发撤销职务处分,给予村主任滕久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党支部副书记瞿政科撤销职务处分,并对三人私分村委会结余资金全部予以收缴,对村干部家属旅游开支予以追缴,纳入谢桥办事处瓦屋坪村委会工作经费。
“作为村干部,不但没有为村民办实事、谋福祉,村支两委干部沆瀣一气,集体胡作非为,在集体资金上动歪脑筋,心思用在‘捞油水’‘讨好处’上,成为群众最为厌恶的‘苍蝇’,必须严肃查处,把侵害群众利益的‘苍蝇’依纪依归‘捉拿归案’。同时要通报曝光这起典型案例,警示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教育基层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意识,做到心系群众。”万山区纪委书记袁继鸿在常委会议上如是说。(万山区纪委 万勐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