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夏红民主持召开省纪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党中央再次修改巡视工作条例,王岐山等领导同志发表相关署名文章,省委及时传达学习有关精神,对抓好巡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中央和省委进一步发挥巡视利剑作用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巡视巡察机构要把学习贯彻新修改的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联系工作实际拿出有效举措,把条例的所有要求扎扎实实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巡视巡察是各级党委的巡视巡察,体现的是各级党委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要进一步压实巡视工作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完善巡视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凝聚监督合力。将贯彻执行新修改条例情况纳入巡视监督范畴,严查执行条例不到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确保铁规发力、禁令生威。要坚决贯彻执行条例深化政治巡视,突出政治巡视巡察的定位,在统筹谋划上下功夫,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在成果运用上下功夫,发挥好巡视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的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着力深化、拓展巡视监督,抓紧修改巡察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整体谋划,对照中央精神查缺补漏、补齐短板,与时俱进提升巡察工作水平。深入谋划构建巡视巡察与派驻监督、民生监督等联动协作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各种监督形式的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要重视支持巡视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推动健全各级巡视巡察机构、建立巡视巡察人才库、选配好巡视巡察工作人员。强化对巡视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注重提升干部的政治觉悟、政治品格、政治能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发现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视巡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