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红民:压实“两个责任”
做深做细做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时间:2017-08-09 09:01:06 点击:

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要深入贯彻《贵州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行动方案》,突出深度贫困地区,突出本次会议部署的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旅游扶贫、农村“组组通”公路、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劳动力全员培训、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扎实履行党章和法纪赋予的职责,把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落细落小,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各级巡视巡察机构要紧扣脱贫攻坚,紧盯“重点人、重点事”,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发现和纠正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开展专项督查、民生监督、巡视巡察等工作,着力发现和查处搞变通、打折扣、做选择,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敷衍塞责、懒政怠政,数据造假、虚报瞒报,表态时乱夸海口、工作中不深不实等种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现象,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相对落后地区的工作督查,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担当,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政令畅通。

以“护民生、促脱贫”为主题,深化民生监督工作。紧扣脱贫攻坚,对各类扶贫项目和资金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察。深化“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组织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民生监督组干部,实地走访贫困户,查实情、找问题,实现2760个深度贫困村走访全覆盖。充分发挥各民生监督组、村级民生监督员作用,督促乡镇和村级抓好公开、公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扶贫政策和重点项目的了解度、对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的知晓率。推进纪律监督大数据平台建设,探索开发相关子系统,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留痕、实时监控。加强案件剖析,深入查找违纪案件暴露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和体制机制漏洞,向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发挥好巡视巡察利剑作用。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采取“1拖N”、专项巡视等形式,启动十二届省委巡视工作,年内完成对14个深度贫困县、20个极贫乡(镇)所在县、5个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排名靠后县的巡视,着力发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扶贫脱贫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存在的问题,着力发现脱贫攻坚中的腐败行为,督促相关地区党组织及时整改。同时,督促市、县两级把脱贫攻坚作为巡察工作的重点,紧盯2760个深度贫困村,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严惩重处扶贫领域腐败行为。保持惩治扶贫领域腐败行为的高压态势,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含糊、决不手软。定期分析信访形势,重点研判扶贫领域信访反映新动态、新趋势,提高工作针对性。定期梳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加强巡视巡察、“扶贫专线”、专项督查和审计移交问题线索的转办、督办力度,督促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认真查处扶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处置;对构成违纪的,统筹考虑“时间节点、问题性质、个人态度、群众口碑”等四个因素,及时恰当给予纪律处分。充分运用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开展针对性的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坚持用好问责这个“撒手锏”。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扶贫领域发生窝案、串案,或者违纪问题频发、对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地方和单位,都要严肃问责。谁不落实就问责谁,该问到哪一级就问到哪一级,该通报曝光的就通报曝光,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将严肃问责。始终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鲜明导向,全面把握容错纠错机制和“三个区分开来”的辩证关系,宽容失误,惩处错误,对明知故犯者重处,也决不允许任何人拿容错纠错机制作挡箭牌、护身符,为自己的违纪违法开脱。同时,始终坚持“一案双问责”,在严肃问责党委的同时,把问责的刀刃向内,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导致扶贫领域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的,坚决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

——摘自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夏红民在全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大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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