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全国纪检监察先进典型巡礼】徐达志:三个“多一点” 丹心写春秋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时间:2017-10-17 09:07:51 点击:

徐达志,中央纪委嘉奖获得者,开阳县纪委副书记

坚守原则,秉公执纪,以实际行动捍卫党纪尊严;兢兢业业,担当尽责,以求真务实的作风践行对纪检监察事业的赤胆忠诚,他就是开阳县纪委副书记徐达志。

徐达志在纪检监察系统工作18年,从双流镇纪委监察室主任到担任县纪委副书记,在工作岗位上不断成长、屡创佳绩,可他却总说这是他对党应该坚持的忠诚,从不提为之付出的艰辛与汗水。他总结自己工作的经验是三个“多一点”——做事多一点、决心多一点、责任多一点。

做事“多一点”,办案身先士卒。面对执纪审查工作中的急难险重任务,作为纪委副书记的他总是身先士卒、勇挑重担,吃苦耐劳、忘我工作。2015年,在调查开阳县龙岗镇大水塘村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时,徐达志和同事从下午2点到晚上12点一直在办案第一线,中途没有休息,身患高血压的他,被同事发现脸色苍白,不停冒汗,劝他回去休息,可他吃了药又坚持工作。他始终坚守在办案现场,带领同志们连续奋战,最后案件得以突破,成功将3人移送司法机关。

决心“多一点”,执纪不徇私情。从事纪检工作,经常会面对来自各方的干扰、说情等阻力,需要有坚守正义的强大内心和坚强定力。徐达志常说:“没有硬骨头,就别当纪检干部”。他在开阳县工作多年,有不少熟人朋友。2014年查办龙岗镇大石板村全体村干部私分农业发展公司给予村集体的工作经费一案,被查处的村干部四处托人求情,办案期间,前来说情劝诫、求情施惠、威逼利诱的亲戚朋友比比皆是。然而,他没有丝毫动摇,顶住各种压力,坚持依纪依规秉公处理了该村所有违纪村干部。

责任“多一点”,不负群众信任。徐达志经常说:“群众利益无小事,我最恨对老百姓下手的人。凡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都必须尽心尽力做好、办好。这样,才不愧对党和人民的信任。”他始终坚守责任,坚决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亮剑”,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2014年,徐达志在接到群众反映禾丰乡山闹小学校长克扣幼儿贫困资助金、虚列开支等问题后,立即安排调查组进行调查,亲自参与走访、取证等流程,迅速破案,将克扣的幼儿贫困资助金发放给资助学生。在任开阳县第四纪工委期间,他狠抓民生监督工作,一年多时间就亲自指挥和参与查办侵害群众利益案件70余件。

对待工作高度负责、精益求精。他在担任县纪委审理室主任期间,一名多年前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处分的人员,随着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发生变化,对原来的处理决定产生了质疑而提出申诉。因该案已结案多年,原来查办案件的工作人员已调离,徐达志本着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想方设法找到办案人员和案件当事人了解情况,查阅多年来政策变化的相关规定,拿出复审结果并当面向申诉进行了解释,申诉人打消了疑虑,当场表示接受复审决定。他认真审好每一起案件,从严把好案件事实证据、定性量纪和程序关。针对乡镇案件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他积极推行乡案县审、交叉审理制度,让乡镇纪检干部轮流到县纪委审理室跟班学习,搭建案例及法规探讨学习平台,有效地提高了乡镇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了案件审理质量。

十八年来,徐达志先后主持查办了500余件大小案件,挽回经济损失近3000万元。他严于律己,拒绝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吃请100余次,拒收礼品等60余次,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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