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全国纪检监察先进典型巡礼】 李树春:无私奉献在基层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时间:2017-10-17 10:07:42 点击:

李树春,中央纪委嘉获得者、贵安新区马场镇党委副书记

作为贵安新区大开发大建设核心区域,马场镇纪委肩负着既要为新区开发建设提供纪律保障、又要抓好辖区内民生监督的重任。面对基层人少事多、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镇纪委书记李树春始终坚守职责维护党纪,尽心竭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以无私的奉献践行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干净担当。

协助、督促镇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是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环节。李树春紧盯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从建立完善制度入手,协助镇党委制定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干部职工奖惩、公务接待等内部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让制度发挥效力,推进权力规范运行。针对新区建设涉及项目资金多、拆迁多的情况,他牵头协助党委制定了《马场镇土地项目征拆工作纪律“六严禁”》,规范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在征拆工作中的行为,督促镇、村干部在征地拆迁等重点难点工作中做到“四要、四不准”。镇纪委着力加大土地房屋征收、迁坟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5年来,对全镇干部职工执纪问责200余人次,处罚绩效工资10.9万余元,有效提高了镇村干部的工作效能,为马场镇的开发建设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保障全镇顺利完成162个项目土地征用4万余亩,房屋征收350余户,迁坟2万余座。

在执纪工作中,李树春同志始终不畏艰难,敢于动真碰硬,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2014年,刘家村村民反映村主任李某有违法建设行为,他及时协同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进行核实,现场督促拆除违法建筑1000余平方,对村主任李某进行严肃处理。在2015年开展的民生资金核查中,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争取新区纪工委派员支持纪律审查工作,党纪政纪处分7人。在2016年民生资金专项监察工作中,检查民生项目179个,立案2件,党纪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涉及违纪资金34万元。2011年至今,共立案24件,党纪处分24人,追回违纪资金77.3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5人,约谈146人。

李树春常说:“做工作不能怕困难、怕矛盾,党员干部就是要为党委政府分忧,为群众排忧解难”。基层工作直接面向群众,群众上访是常事。面对各种信访积案和难题,他总是心系群众,迎难而上,从不推卸责任。2012年,由于有关单位对征地补偿款处理不当,引发平寨村部份村民多次阻工、群访。他带队连续1个多月不分昼夜进村入户走访调查,了解情况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镇党委,经镇主要负责同志批示后,再次带队进村,对相关人员开展认真细致的教育谈话,将滞留在小组长手中的11.71万元集体款追回村集体账户,确保了资金安全。四村村村民郑明书、王伟到镇纪委上访反映打工未得工资后,他带队进村核查,为两人追回工资1.05万元。在调处新寨村矿群纠纷过程中,多次深入村寨和矿区入户走访座谈,摸清底情,采取针对性措施,促使煤矿和村民达成谅解,成功化解了一件历史遗留难题。五年来,他共接访处理群众上访105件5000余人次。

成绩的背后,是他默默的付出。5年来,李树春同志从未请过假,周末节假日经常加班,母亲病重、孩子生病,他却因工作繁忙,无法照看。他用辛勤的付出书写了一名基层纪检干部的优秀业绩,无愧于党的忠诚卫士、人民群众的贴心人这一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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