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推动铜仁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按照市委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工作安排,2017年12月15日至30日,由市委常委挂帅组成10个考核组分赴12个区(县、高新区、开发区)、由市纪委常委带队组成8个考核组到89个市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考核。
此次检查考核采取听取汇报、会议测评、个别谈话、核对确认、反馈意见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考核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和人大常委会、政协主要负责人,市委各部办委局、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人民团体、市直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以往相比,在内容和方式上都有大幅调整和完善。在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及计分办法、考核等次评定、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与以往考核都有所变化。在考核领导干部中将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全部列为考核对象,目的是为了督促“一把手”及其班子成员履行好主体责任。在民意测评中改变了社会评价方式,采取会议测评和运用省民意调查满意度结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领导班子的社会评价由省社会民意抽样调查结果和班子成员考核结果平均分组成,领导干部的社会评价由班子成员会议测评平均分和个人测评分组成。同时,更加注重考核内容的针对性,主要围绕“两个责任”清单开展考核,目的是为了督促知责、履责、督责、考责和追责。在考核方式方法上进一步优化了考核程序,这次考核的主要程序包括听取汇报、会议测评、个别谈话、核对台账四个环节。
进一步强化了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问责内容,存入个人廉政档案。综合成绩排名最后一位且低于80分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和排名最后三位且低于80分的市直部门,列入被整改单位,取消该班子及所有班子成员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该班子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如果是连续两年被列入整改单位的,市委将对其单位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直至组织调整,取消该班子及所有班子成员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领导干部因所在班子考核成绩低于80分被评定为“不合格”,或者干部个人成绩低于80分被评为“不合格”的,在当年的市管干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先选优。此外,考核结果将计入区(县)、市直单位的绩效考核成绩。(袁仁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