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辣味”的廉考

时间:2017-02-24 16:32:37 点击:

“请问崔真同志,刚才你在报告中提到,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压紧压实,日常监管还存在虚化现象。为此,你将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

这是沿河自治县中界镇党委书记崔真在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后接受质询时的场景。2月20日,沿河县纪委全会开展领导干部现场述责述廉,崔真和其他3位主要负责人站上“双述”报告席。陈述一结束,各种带着辣味的提问便扑面而来。

为强化党内监督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沿河县委出台《乡镇党委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办法》,明确规定,述责述廉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纪委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每次述责述廉对象由县纪委按照一定比例提出,报县委审定。述责述廉内容涵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以及个人作风和廉洁从政情况。

“下一步,我将认真履责,分层分类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强化监管督查,严肃问责……”“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把干部管好。要加大力度,层层落实管党治党责任……”面对提问,被质询对象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逐一进行答复。

在1个小时的时间里,24名县纪委委员尖锐的提问,着实让“应考者”们出了一身汗。在陈述、现场提问结束后,与会的县纪委委员现场填写民主测评表,对所有述责述廉对象进行测评。

“组织述责述廉,让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亮亮相’,让纪委委员‘挑挑刺’,让领导干部‘排排毒’,这就是党内监督的有效形式。”该县纪委负责人说。

“这次述责述廉,现场报告、现场作答、现场测评,真正的红脸出汗。这也促使我们把履行政治责任这个根扎得更深,彰显县委、县纪委的政治担当和良苦用心。”崔真表示。

“按照《办法》要求,述责述廉不走过场,质询也不能一问了之,对认为有必要进行书面答复的,述责述廉对象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县纪委和有关纪委委员书面回复。”该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说,现纪委将向县委报告述责述廉开展情况,并书面通知述责述廉对象就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传导责任压力。(沿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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