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江县纪委下发《关于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市纪委的安排部署,对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本次集中排查整治范围为2017年1月以来单位公款购买消费白酒情况。自查内容有是否存在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是否存在购买高档白酒后开具其他发票报账;是否向下属单位或企业转嫁购买高档白酒费用等有意规避、搞变通的行为;商务接待过程中是否违规使用高档白酒;2017年1月以来单位购买和使用白酒的出入库登记台账等行为。
通知要求,党委(党工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四风”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回头看”和《关于进一步严格公务接待管理等工作的通知》认真抓好本地区、本单位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对照自查范围和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和漏报。按照市纪委要求,县纪委将会同税务、财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于8月16日至8月23日,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通知明确,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负责人因工作重视不够,走过场,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开具其他发票报账,有意规避、搞变通的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监督责任。(印江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