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健全责任链条 压实两个责任

时间:2017-09-30 15:27:46 点击:

德江县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以开列清单、强化督导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为抓手,着力构建责任链条,切实将“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促“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开列责任清单,明责。印发《全县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明确党委(组)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明确纪委、部门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厘清责任边界,让履责者知责、明责。明确划定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为3大项31小项,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为4大项24小项,深化细化了“两个责任”的主要内涵、保障措施、责任追究。建立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定期报告制度、约谈制度和党纪党规的贯彻执行制度等17个,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强化督导考核,压责。建立健全了定期报告、专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先后下发《德江县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实施办法(实行)》和《德江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用好“签字背书”和“一案双查”制度。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强化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意识,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真正使党风“严”起来、纪律“立”起来。

严格责任追究,促责。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治病树、拔烂树,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把握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让纪律真正严起来、立起来、挺起来。加大对落实“两个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通报曝光,通过问责,切实把责任落实下去。截至目前,共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22名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问责11人,组织调整2人,形成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导向。(德江县纪委  杨旭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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