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部署2017年第三季度民生专项监察工作

时间:2017-06-20 15:54:37 点击:

近日,江口县纪委召开2017年第三季度民生专项监察工作培训会,对第三季度民生专项监察工作进行部署。县纪委在家领导,各派出纪工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专职纪检员)、民生监督组组长及成员等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纪委民生监督专项监察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对第三季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专项监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专项监察主要针对2014年至2016年实施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监察时间是2017年6月8日至8月20日。为确保监督实效,该县从巡察组、民生监督组抽调40余人分成7组,采用专项监察与巡察工作相结合、自主监察、交叉监察三种模式,对全县相关民生项目开展专项监察。同时,成立民生督查组,负责对各工作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会议针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专项监察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并通报了全县6起专项监察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

会议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法规政策。吃透《关于印发贵州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项目管理等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农综改办〔2009〕15号)等文件精神,找准监察内容的风险点。二是要严密组织,深入开展专项监察。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处置问题线索,切实做好台账登记管理。遵循坚决、慎重、依法依纪的原则,确保把问题查深查清查透。三是要强化问责,着力发挥监察功效。对专项监察发现的问题,认真执行“四种形态”,既要严肃追究违规违纪人员的责任,也要对监管过程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查纠。四是要严明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准向涉案单位或当事人索要礼品、礼金等。不准泄露工作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案件及有关工作秘密的内容。严禁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专项监察“蜻蜓点水”、“偷工减料”。不准办人情案、关系案,不准为违纪人员说情打招呼。(江口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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