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时间:2017-09-05 09:31:11 点击:

连日来,为深入贯彻全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大会精神,印江自治县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全县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和同步全面小康。

拓宽问题渠道,深挖线索来源。搭建“12388”信访举报平台,开辟印江纪检监察网网站信访举报专栏 ,常态化开展访村寨活动,充分发挥村级民生监督员的前哨作用,进一步拓宽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司法执法、审计统计、信访督查、民生监督和部门监管等发现脱贫攻坚领域问题线索移送办理机制。建立完善扶贫领域问题台账,及时转办督办,确保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突出问题优先办理,涉及贫困村的信访举报一个月之内办结。

深化专项监察,提升监督成效。持续精准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监察,每个季度在完成市纪委开展的一个专项监察的同时,适当增加N个专项监察。专项监察结束后,向监管部门发出专项监察建议书,督促建章立制,堵塞漏洞。2017年在已开展城乡低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项监察的基础上,重点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和28个深度贫困村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以及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监察。2018年至2020年,将持续在民生领域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的专项监察,确保扶贫项目资金落到实处。

加强专项巡察,高悬反腐利剑。着力将脱贫攻坚、民生专项监察和县委巡察工作进行深度融合,重点查处扶贫领域易发多发的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项目资金等问题。到2020年底,将主要围绕涉及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单位和374个村(居、社区),尤其是28个深度贫困村开展专项巡察。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项巡察组,针对资金滞留、把关不严、代领代发等侵害群众利益和驻村干部作风等行为开展巡察;指导巡察组及时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原汁原味移交和反馈到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优先办理。

狠抓政策落地,确保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享受惠民政策情况申报、公示、核实抽查制度。在深度贫困村推行一年两次申报,全覆盖公示范围。严肃处理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或申报内容失实的行为,尤其是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违规享受惠民政策的问题要从严查处。

加大问责力度,倒逼责任落实。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印江自治县干部执行力问责实施细则(试行)》,切实加大问责力度,对政策执行不力、失职渎职的行为,以及在扶贫领域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反复性腐败问题或群众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和该发现问题的没有发现、该报告的没有报告、该处置的没有处置的、该问责没有问责的,一律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并将问责结果与绩效考核、干部提拔任用、评先选优挂钩。

今年以来,印江县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先后开展了城乡低保、农户科学储粮彩钢仓和一事一议3个专项监察,并对农村危房改造、饮水安全项目和微型企业补助开展“回头看”工作。目前,共发现问题155个,立案129件,党政纪处分82人,移送司法2人,涉案金额472万元,追究主体责任34人。(印江县纪委  李太军 李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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