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三级联动构建农村“微腐败”防治体系

时间:2017-12-06 15:14:41 点击:

今年来,江口县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动构建农村“微腐败”防治体系,有效解决农村“微腐败”问题。截至11月,共发现农村“微腐败”问题492个,立案102件109人,党政纪处分77件83人,较去年同期减少5.6个百分点,群众满意度达90%,全面打通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明确三级职责,联合预防“微腐败”现象发生。出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三定三查三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县级监管职责、乡级考评职责、村级主体职责,以责定岗,实施三级联动,全面解决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等问题。一是定县级监管职责。由县纪委牵头,民政、农业、林业等涉农部门配合组建民生专项监督组,对全县148个村惠民利民项目资金进行全程跟踪和实时监管,严格整治“微权力”下滋生的“蝇贪蚁腐”问题。二是定乡级考评职责。制定村两委村级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明确工作责任主体、方法程序和完成时限。乡镇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对村两委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评、不定期检查,确保村级各类事务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三是定村级主体职责。制定村级“微腐败”防治工作计划,细化村两委及村级监督委员会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每月定期向乡镇报送工作进度及相关资料,定时公开工作轨迹和相关内容,随时接受上级和群众的监督。

严格三级公开,联合铲除“微腐败”滋生土壤。建立县乡村三级公开运行机制,明确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内容,通过书面公告、网络公示、语音播报、会议通报等方式及时进行公开,铲除少数村干部把公权转为私权的腐败土壤。一是县级公开民生项目。县直各涉农部门建立村级项目台账,重点对下拨农村低保、养老保险等涉农资金和村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精准脱贫等惠民项目进行台账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廉政档案,在县门户网、公开栏、施工场所实时公开相关内容,广泛接受监督。截至目前,全县148个村均设置了公开栏,村级党务、村务和账务公开率达95%以上。二是乡级公开考评结果。各乡镇成立农村“三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考评制度,将农村“三公开”工作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定期通报各村工作开展情况,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各项涉农资金和惠民项目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三是村级公开工作台账。在村级设置“三公开”专栏,细化“三公开”内容,实行村干部负责制。明确将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作为党务必须公开内容;将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精准扶贫政策及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村级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等作为村务必须公开内容;将各项收入、支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等作为财务必须公开内容。

强化三级检查,联合惩处“微腐败”违规行为。建立“三级督查”机制,公开向农村基层“微腐败”亮剑,让监管“长牙”,全力遏止农村资源、资产、资金虚报冒领和克扣侵占等贪腐行为,进一步强化村干部执行力。一是县级督查。由县民生专项监督组每季度对“三公开”村级自查情况、乡级检查情况进行复核督查,对不按规定公开、公开事项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举报者等违规违法行为,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乡级检查。乡镇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到各村召开一次“三公开”专题会议,组织党员群众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测评,将测评结果记入年终“三公开”考核成绩。同时,定期重点查看低保评审、精准脱贫、工程项目、资产管理等内容是否按要求公开,对于未公开的进行深挖细查,严肃查处优亲厚友、截留私分等不公开暗箱操作问题。三是村级自查。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三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加强日常监督,要求每月公开的内容必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备案。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本村惠民项目建立督查台账,重点监督项目的审批程序是否规范、实施进度是否高效、资金流向是否安全,并对发现的苗头问题及时向民生监督组报告。(江口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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