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出台“两套制度”形成干部管理“四个新模式”

时间:2017-09-08 08:34:43 点击:

松桃自治县纪委监察局出台《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工作规程》(简称《工作规程》)和《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简称《考核办法》,倒逼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形成新常态新模式。

突出问题导向,形成“工作讲比新模式”。针对以往工作中存在完成工作超时、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县纪委常委会以问题为导向,结合中央、省、市纪委有关要求,坚持制度管人,出台《工作规程》和《考核办法》。两套制度实施以来,成效明显,干部对照《工作规程》办事,工作主动性、规范性和落实力、规矩意识有了普遍增强,案件质量得到普遍提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出现自觉讲规程、讲规矩、讲效率和比成绩、比规范、比进步的“工作讲比新模式”。

强调工作规程,形成“工作倒逼新模式”。《工作规程》涵盖了综合管理、党风政风监督、信访调查核实、谈话函询、立案审查、案件审理、民生监督等17个方面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工作任务指标、工作程序、完成时限,形成“工作倒逼新模式”。实行工作台账月报制度,各室、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每月底对照规程要求,对相关工作任务进行自查,将工作台账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工作任务进行跟踪督促、逐一销号。

列出正负清单,形成“工作量化新模式”。结合《工作规程》,出台与之相辅相成的《考核办法》,实行工作台账月检查制度和正负清单加分扣分制度,形成工作成绩量化新模式。每人基础分为100分,共列出95条扣分款项,扣分标准1—20分不等,每扣一分扣减当年绩效奖金100元。能明确工作责任的,扣减个人相应分值;不能明确工作责任的,扣减相关部门或工作组所有干部职工相应分值。明确加分事项,单项或个人工作获上级有关部门表彰或有关领导批示表扬的,每次加2—10分。

强化监管责任,形成“工作必督新模式”。坚持标准不变、尺度不变,将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与其他纪检监察干部一起管理、一起考核,形成工作有安排就必有督促的新模式。明确为班子成员牵头的工作被扣分的,扣减牵头班子成员相应分值。分管领导所分管人员一年内被扣共达10—19分的,扣减分管领导1分;共达20—29分的,扣减分管领导2分;以10分为单位类推。(松桃县纪委  秦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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