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时间:2017-01-06 09:40:14 点击: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近日,印江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2015年1月至2015年9月,时任缠溪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代传磊在分管该镇计划生育工作期间,以发放加班费、出勤奖等名义,先后7次违规发放23名在职干部职工福利费46850元。2016年9月,印江县纪委给予代传磊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2、2011年至2014年,时任印江县茶业局生产股股长杨浪在茶苗及肥料采购,茶苗验收和茶叶生产技术指导过程中,先后7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47000元。2016年9月,印江县监察局给予杨浪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3、2013年至2014年,印江县水务局农水站工作人员王胜前在负责管理水务局饮水安全工程期间,以收取资料费的名义先后4次收受施工方礼金共计18000元。2016年10月,印江县纪委给予王胜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要敢于挥刀亮剑,不护短、不遮丑、不手软。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自律,真正从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推动和巩固全县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好转。(印江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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