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时间:2017-03-15 11:02:15 点击:

近日,松桃自治县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

1、妙隘乡寨石村违规扣取改厕项目资金问题。2015年2月,县卫计局按照每户500元的标准,将寨石村91户群众的改厕项目补助资金共45500元划拨到寨石村委会,由村委会代发给群众。经村党支部书记敖复江提议、其他村干部同意,该村扣取每户改厕对象50元,作为村委会办公支出。截止2016年7月调查组介入时,该村已扣取53户改厕对象共2650元。2017年1月,敖复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扣取资金如数返还给改厕对象。

2、长兴堡镇凤花村党支部书记杨森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杨森组织评定低保对象过程中暗箱操作,在自己亲属无重病重残的情况下,将其父亲杨某祥户6人、大哥杨某清户3人、三哥杨某林户3人、五弟杨某科户2人列为重保对象,占全村重保指标的40%。2013年至2016年,杨森因自己家庭条件较好不能享受低保,先后将4个子女和1个养子的户籍迁至父亲杨某祥户口上,杨某祥多享受低保金16927元。2017年1月,杨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上缴违纪资金。

3、甘龙镇田坝村党支部书记伍遂以权谋私问题。2014年,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伍遂未通过评议程序,以与其共同生活的母亲的名义申报一级危房补助,获得补助资金12300元,用于修建房屋。2017年2月,伍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缴违纪资金。

4、盘石镇粑粑村委会主任龙金龙和统计员龙忠辉以权谋私问题。2015年6月,粑粑村一危房改造对象因缺少建房资金自愿放弃标准为5500元的补助,属于“四有”家庭、不符合补助条件的龙金龙私下与龙忠辉商量,将该补助指标调整到自己名下,用于补助自己已建房屋,并由龙忠辉伪造相关材料上报镇危改办。2016年8月调查组介入后,龙金龙申请取消自己还未下拨资金的危房改造补助指标。2017年1月,龙金龙、龙忠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松桃自治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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