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纪工委:清明节期间开展正风肃纪专项督查

时间:2017-04-07 17:00:21 点击:

根据市纪委《2017年清明、五一和端午节假期间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铜纪〔2017〕10号)要求,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在清明节期间认真开展了正风肃纪专项督查工作。

按照文件要求,第三纪工委及时进行了工作安排,并将10号文件转发给22个负责和联系部门,要求纪检组、监察室及时向单位党组(党委)汇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文件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纪检监察机关的精神上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节假日期间的有关规定,严格工作纪律,狠刹公款购买祭祀用品、公车违用、收送礼金礼卷购物卡和公款吃喝等“歪风”。强化责任落实,自觉遵守《准则》和《条例》,督促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明纪律要求,防止不正之风发生,树立节俭文明过节新风。

节前,各单位纷纷采取召开党组(党委)成员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进行工作安排,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会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强调了有关工作纪律。


清明节期间市国税局纪检组对驻在部门公车停放情况进行检查拍照。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在督查中能严格保密,不事前通知、不打招呼,直接深入单位开展突击检查。重点对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等情况进行督查共32余次;对负责和联系单位170台备案公车封存情况采取逐台车辆核实,没有发现违规使用公车情况;对节前节后上班纪律督查采取逐个科室检查,除市政务中心节后上班有2两名干部迟到被通报外,均未发现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第三纪工委综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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