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中共石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首轮巡察工作汇报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文艺,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敖华出席会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等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县委巡察办、各巡察组参加会议。会议专题听取了县委5个巡察组对15个县直单位的巡察工作汇报,并针对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
5个巡察组分别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了对三个县直单位的巡察情况,他们分别从工作基本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汇报。
石阡县于2016年8月启动了首轮巡察工作,并成立了5个巡察组分三批对县财政局、石阡中学、县水务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等15家县直单位进行巡察。巡察期间,各巡察组采取召开动员会、组织民主测评、开展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查阅档案资料、列席相关会议、开展实地考察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情况、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方面情况、干部作风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情况、选拔任用干部方面情况进行了巡察,共发现问题117个,责成边巡边改问题24个,移交问题线索13条,提出整改意见88条。
敖华指出,首轮巡察工作突出了政治巡察,发现了许多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县委巡察工作开了个好头,较好实现了巡察目的。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党的建设缺失等问题,敖华表示,县委组织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将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办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
蔡文艺对首轮巡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首轮巡察发现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共性问题及线索。蔡文艺强调,巡察的目的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发现问题、指出问题是巡察工作的前半部分,解决问题、用好成果才是巡察工作的最终目的,要认真做好问题线索移交、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等工作,切实把巡察工作成果体现在具体问题的解决和具体案件的查办上,要以严格的标准抓好问题整改,使巡察“利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陈绍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