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区:巡察工作初显成效

时间:2017-01-17 14:52:58 点击:

碧江区自2016年8月在全市率先启动巡察工作以来,始终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巡察工作置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及时找准职责定位,不等不靠、先行先试,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出台《碧江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一准则两条例”专题宣讲实施方案》,区委常委和区纪委常委带头深入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开展“一准则两条例”专题宣讲,使广大党员干部增进了对巡察工作的认识和理解。2016年7月14日,区委召开常委(扩大)会传达学习了《中共铜仁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市纪委郭智敏书记在全市区县巡察工作安排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安排部署我区巡察工作;区纪委也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学习巡察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统一了干部的思想,明确了工作任务,为开展好巡察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强化要素保障,确保运转有序。在听取区纪委专题汇报后,区委根据《中共铜仁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迅速出台《碧江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碧江区委巡察工作操作规程(试行)》,成立以区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委巡察办)在区纪委,明确为区委正科级工作部门,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编制从全区行政总编制中调剂解决;落实3间办公用房和5万元工作经费(从2017年起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及时配置了巡察办办公设施,刻制了印章等等,为做好巡察工作提供人、财、物等要素保障,保障了该项工作的有序运转。

强化队伍建设,壮大巡察力量。从区纪委抽调3名同志到区委巡察办具体办公,保证工作不脱节、任务有人抓。建立碧江区委巡察组人员人才库,遴选29名政治坚定、原则性强、公道正派、敢于担当的乡科级领导干部作为巡察组组长、副组长预备人员;选配90名熟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业务的干部作为巡察员预备人选。同时,将巡察工作与各乡(镇、街道)民生监督组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相结合,实现资源共享、力量整合,扩大巡察范围。

强化问题导向,确保取得实效。针对2016年下半年乡镇领导班子集中换届的具体情况,紧扣党的六大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和选人用人上存在的问题,我区采取“小步快走,步步推进”的办法,共抽调18名干部组成3个巡察组,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座谈走访、列席相关会议、受理信访和查阅财务票据资料等方式,对多年未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廉政风险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4个区直单位和2家区属国有企业开展了首轮巡察工作,共谈话122人,发现问题26个,提出意见和建议15条,移交区纪委问题线索2件。6个被巡察单位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间表,狠抓整改落实,巡察利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确保了工作效果。通过巡察工作,震慑作用逐渐显现,反腐合力明显增强,“两个责任”不断压实。(陈明婵)

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