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用好问责利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时间:2017-02-08 09:12:59 点击:

新近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将十八大以来问责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上升为制度成果,示范了从严治党和依规治党两大战略相得益彰的效应,取得了制度建设的新突破。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高悬问责利剑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检验各级党组织实践全面从严治党的试金石。玉屏侗族自治县三举措用好问责利器,既体现了玉屏对纵深推进从严治党的具体落实,又丰富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玉屏实践内涵。

完善问责制度, 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聚焦管党治党突出问题,认真总结提炼十八大以来我县开展党内问责工作的实践和经验,进一步规范问责程序,配套建立执行保障机制,用制度固化成果,增强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紧扣大扶贫战略行动,拓展民生监督工作,重点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认真落实《贵州省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落实惠民政策行为规范(试行)》,严格执行申报、公示、核实抽查三项制度。紧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开展专项监察,对那些胆敢向扶贫、民生款项伸手的坚决查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2016年,共发现民生领域问题153个,提醒约谈66人,诫勉谈话28人,纪律审查62件68人,党政纪处分62件68人,移送司法机关7件7人,收缴违规违纪资金529万元。

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把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责任制检查考核、巡察和监督执纪的重点,督促各级党组织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在纪委全会上述廉述责等制度,督促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把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多渠道了解其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听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置。抓好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及时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如实向上级纪委报告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2016年,约谈“一把手”82人次、约谈纪检干部93人次;5名干部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3名纪检干部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

坚持失责必问,集中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一律严厉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加大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深入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以查、访、问为主要抓手,重点整治乡村干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私分惠民资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办民生领域问题线索具体、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信访件和重复访、越级访、群体访中反映涉及的违纪问题。201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80件87人,同比增长33.3%,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36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 刘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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