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省印江自治县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奋发有为地抓好全县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
落实“两个为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该县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县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报告。全年,县纪委向市纪委报告重大案件查办情况9件次,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向县纪委报告案件查办情况21件次。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同级组织部门为主,制定出台了《印江县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换届期间,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提名考察乡镇纪委书记14人、乡镇纪委副书记14人。
推进“两个全覆盖”,县委巡察工作有序推进。强化派驻机构管理,实施“单独派驻+综合派驻”模式,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派驻全覆盖,“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进一步彰显,对农牧科技局、发改局等20个重点部门进行“一对一”的单独派驻;对规模较小、项目少、工作性质相近的其他83个县直部门(单位)实行综合派驻,归口监督,此项工作获得2016年全县改革创新奖。协助县委积极开展巡察工作,召开了县委巡察工作动员会,出台了《中共印江自治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首轮启动了对1家县属国有企业和2个县直单位的巡察工作,发现问题18个,提出建议8条,移交线索1条,基层的巡察利剑作用逐步显现。
激发基层活力,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抓住乡镇换届有利契机,整体推进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民生监督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全县所有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书记均不再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实现专职专用,并设立专职副书记,34名乡镇纪委书记(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的工资关系收归县纪委管理。出台了《印江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年终统一对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进行考核,按规定兑现绩效考核奖励。2016年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平均办案4.8件,消除了纪律审查“零案件”,与2015年同比增加17件,同比增长26.2%。(乐如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