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宋璇涛同志对普定县治理农村滥办酒席工作的批示和省纪委关于治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问题的专题会议精神,有效预防和坚决刹住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民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的不良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根据市纪委要求和区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2月24日,碧江区下发了《治理滥办酒席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从治理时间、范围、内容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
2017年,将对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和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从事公务的在职在岗人员(含聘用人员)和全区村(居)民(含流动人口)违规操办酒宴行为进行专项治理。按照《铜仁市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管理办法》(铜委办字〔2015〕13号)、《铜仁市碧江区严禁工作人员违规操办酒席的规定》(碧纪发〔2013〕14号)和《碧江区引导和规范全区村(居)民操办酒宴行为的指导意见》(碧党办发〔2016〕51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经申报审批的酒宴,可以按照文明节俭的方式操办外,其他各类酒宴都属于违规酒宴,禁止操办。
各级党委、政府把治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由区文明办牵头,整合民政、卫生、食品安全等部门力量,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实现由原来的“纪检委主推向文明委主抓”转变。严格按照碧党办发〔2016〕51号文件要求,引导和规范城乡村居民操办酒席行为,指导村(居)委会完善《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规范和整治以婚丧等事宜操办酒席行为规定,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
区委区政府继续将治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作为班子调整、干部任用的依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安排部署不及时,责任分解不明确,开展教育不经常,督促检查不到位,导致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导致“四风”问题突出,或者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频发,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将追究有关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相关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盯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看好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这个重点,对顶风违纪者,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勤督查严问责、及时通报曝光。
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反规定操办酒席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收缴礼金;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村(居)民凡不按规定申报自行操办酒宴的,按《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进行严厉处罚。属于巧立名目滥办酒宴的,除按《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处罚外,纪检监察、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公安等部门要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碧江区纪委 陈明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