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出台村级民生监督员考核办法

时间:2017-03-02 16:59:31 点击:

日前,石阡县出台了《村级民生监督员考核办法》,考核实行百分制,主要从工作纪律、发现问题、建立民生监督工作台账、案件查办工作五大类对民生监督员进行季度量化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

《考核办法》明确村级民生监督员要对村(社区)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对村级“三资”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向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报告;对农村低保、危房改造等民生政策、项目、资金、物资落实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本辖区走访群众,有针对性收集社情民意,主动发现民生政策落实中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并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和对本辖区违纪案件查处工作等。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五个等级。季度考核的成绩分别与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挂勾,四个季度考核的平均分作为年终综合考核得分,各季度扣除的绩效工资作为年终评定为“优秀”的村级民生监督员奖金。(石阡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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