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四风”问题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回潮,近日,松桃县纪委成立 8个“四风”专项检查组,组长由派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负责人担任,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抽调财政、审计等部门人员参与,深入全县27个乡镇(街道)和61个县直部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为2016年以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情况,内容包含公务接待管理、经费报销、差旅费管理报销、会议及食堂管理等5大项,涉及公务接待“三单”是否齐全、是否超标准住宿、是否存在白条子做账等27个小项。检查组通过查阅账务、查找资料、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提出意见、责令限时整改;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报送县纪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目前,各单位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县纪委将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进行“两个责任”追究。(松桃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