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沿河自治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全县纪检干部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通过“学习研讨、对标自纠、措施跟进、监督检查”,力促《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在该县落地生根。
县纪委监察局充分利用网站、报刊、杂志、微信群等载体,充分展示和宣传贯彻执行《规则》的进展和成效,并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对照《规则》认真查摆自,坚决防止“灯下黑”。通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召开学习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在全县继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规则》的热潮,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牢牢把握“体现纪委自我监督”“刀刃向内,严管纪检干部”的核心要义。 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纪律检查工作流程中的98个“应当”、19个“不得”、5个“严禁”的标准,严格要求县纪委机关规范立案条件、审查程序、审批权限和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并重点对审查谈话、调查取证全程录音录像、移送司法程序工作、涉案款物管理、安全办案等进行了明确要求。
建立完善县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线索处置、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规程,规范了审查谈话、外查取证、措施使用、执纪审理工作流程,规范问题线索管理;明确强化了信访部门归口受理问题线索职责,实行乡镇(监督)、部门纪检信访由专人接待,单独设立登记册和举报箱。以查找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为抓手,县纪委要求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定期督查,实现执纪审查、执纪审理理念由“程序合法”到“程序合规”的转变;实现线索处置由“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到“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的转变;实现宽泛的“训诫谈话”到精准的“谈话函询”的转变等,确保《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落地生根。(沿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