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十个严禁”确保清明节“清明”

时间:2017-03-30 20:36:14 点击:

清明节将至,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引导全县党员干部树立廉洁、安全、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松桃自治县加强节前提醒,严明纪律规定。

该县要求,全县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在节日期间,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落实好“十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单位和个人的款物;严禁使用公款、公车旅游或走亲访友、私人聚会;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操办酒席;严禁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或低俗祭祀活动;严禁值班期间擅离职守。

纪检监察机关将在节日期间开展明察暗访,对安监、林业、民政、公安、交通、卫生等重点部门和岗位加强督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并实行“一案双查”。(松桃自治县纪委  吴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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