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固化滥办酒席整治成果 移风易俗倡新风

时间:2017-04-11 10:33:19 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治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问题的专题会议精神,有效预防和坚决刹住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的不良风气,碧江区大力倡导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将治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推动“纪检委主推向文明委主抓”的转变,移风易俗倡新风,固化滥办酒席整治成果。

强化宣传教育。制定出台《碧江区治理滥办酒席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碧党办发〔2017〕14号),要求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对干部要求以身作则,对乡镇(街道)要求层层传导。同时,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微信、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重申操办各种酒席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和居民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强化主体责任。区委、区政府继续将治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作为班子调整、干部任用的依据。对开展教育不经常,督促检查不到位,导致滥办酒席等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解决,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将追究有关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相关责任。

倡导文明新风。出台《铜仁市碧江区严禁工作人员违规操办酒席的规定》,明文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含聘用人员)严禁操办婚丧以外的其他酒席;根据《碧江区引导和规范全区村(居)民操办酒宴行为的指导意见》,按照文明节俭的方式,积极引导村(居)民(含流动人口)根据规定申报审批婚假酒宴、乔迁酒宴、祝寿酒宴、满月酒宴、丧失酒宴。

严格责任追究。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反规定操办酒席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收缴礼金;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村(居)民凡不按规定申报自行操办酒宴的,按《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进行严厉处罚。属于巧立名目滥办酒宴的,除按《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处罚外,纪检监察、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公安等部门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2017年以来,区纪委联动职能部门通过明察暗访和实地走访的方式,对违规操办酒席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其中:明察暗访了45个村(居)委,发现村(居)民备案操办酒席81件次,村(居)委会自主查处、劝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2件次;实地走访了城区62家宾馆、酒店,暂未发现违规操办婚丧喜庆情况。(碧江区纪委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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