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打造风清气正净地 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时间:2017-10-15 20:00:57 点击:


党的十八大以来,松桃县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效地用纪律管住了大多数党员干部,为松桃经济建设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太平芭蕉村一户村民家中,松桃县纪委第三纪工委的干部正在向群众了解该村第一书记的履职情况。该县共派出6个督查组27个督查小分队,深入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工作。

松桃纪委监察局派出第三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 李艳:重点围绕脱贫攻坚秋季攻势及下半年经济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帮扶“第一书记”到岗情况,漏评率、错评率、群众满意度情况,财政帮扶资金使用情况等。

十八大以来,松桃县纪委先后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学生资助金、“一事一议”项目、农村人畜饮水等14项专项监察,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312.931万元。

同时,松桃县纪委还加大对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纪律刚性约束,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

松桃纪委常委 监察局副局长 龙政敏:列明、列细“两个责任”清单,做到责任内容具体明确、责任边界清晰可辨、责任追究有据可依。

为了持续正风肃纪,使纪律约束刚性有力。松桃苗族自治县建立了县委巡察工作制度,目前已开展了3轮巡察工作,巡察18个单位,发现问题121个,转立案7件。出台《松桃苗族自治县作风量化分类管理办法》,干部职工累计431人(次)被纳入重点管理。

松桃纪委副书记 周胜华:问责处理530人次,党政纪处分155人。腾退办公用房6476.83平方米,处理超标超编公务用车122辆,清理滥发补贴奖金8481万元。

打铁还需自身硬,松桃县纪委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十要十不”行为规范,加强内部监督。出台《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工作规程》、《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松桃纪委副书记 监察局局长 吴碧文:细化、明确了工作任务指标、工作程序、完成时限,实行工作台账月报告月检查制度和负面清单扣分制度。不怕丢丑、绝不护短,提醒、诫勉纪检监察干部27人,党政纪处分5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3人。

松桃县还运用身边喜闻乐见的形式挖掘家规家训家风、红色革命老区传统等地方特色廉洁文化元素,极力宣传廉洁文化,让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浓郁的廉洁文化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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